1.股東會決議日:99/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嘉昭
(2)董事: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文堯
(3)董事: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鄒明仁
(4)董事:王文淵
(5)董事:王瑞華
(6)董事:連日昌
(7)董事:張家鈁
(8)董事:謝秀明
(9)董事:李培瑛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連日昌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南亞科(上海)科技公司:董事長連日昌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長寧區延安西路1118號1103,1105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積體電路行銷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