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9/0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台灣工銀、土地銀行、元大銀行、兆豐銀行、
台中商銀、農業金庫、彰化銀行、上海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
甲、丙項: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五年。
乙項: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三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甲項:新台幣中期(擔保)放款,新台幣3億元,不循環動用。
乙項:新台幣中期放款,新台幣3.6億元,循環動用。
丙項:新台幣中期(擔保)放款,新台幣4.8億元,不循環動用。
以上甲乙丙三項聯貸簽約金額合計新台幣11億4仟萬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充實中期營運資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購置機器設備、充實營運資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