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3/06/09
2.重要決議事項:
第一案
案由: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敬請 承認案。
說明: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等敬請 承認。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案由: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說明: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稅後淨利NT$542,827,297元,依公司章程規定提列法定公積
10% NT$54,282,730元,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NT$4,436,552元,另連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NT$6,427元後,可分配餘額為
NT$484,114,442元,擬訂分配情形如下:
(1)董監事酬勞分配計NT$1,250,000元,以現金發放。
(2)員工紅利分配計NT$70,230,000元,其中NT$20,000,000元以現金發放,餘
NT$50,230,000元以股票配發,並提發行新股案為之。
(3)股東紅利分配計NT$412,627,765元,其中NT$165,051,105元以現金發放,餘
NT$247,576,660元以股票配發,並另提發行新股案為之。
(4)累積之未分配盈餘計NT$6,677元。 敬請 討論。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案由:股東紅利、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發行新股案,提請決議.
說明:
(1)本公司為因應未來業務發展,擬以未分配盈餘NT$297,806,660元發行新股,每股面
額10元,計發行29,780,666股;其中包括股東紅利轉增資NT$247,576,660元,計
24,757,666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股東之持股比例,每一仟股得無償配發
150股,原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不足分派一股者,以現金按面額折發(不滿一元者四捨五
入),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補足之;另員工紅利發行新股NT$50,230,000
元,計5,023,000股。
(2)本公司擬自資本公積提撥NT$165,051,100元發行新股,計16,505,110股按配股基準
日股東名簿所記載股東之持股比例,每一仟股得無償配發100股,原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
不足分派一股者,以現金按面額折發(不滿一元者四捨五入),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面額承購補足之。
(3)上述(1)(2)發行新股案,需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
定配股基準日分派之。
(4)本公司股利分配,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員工、海外可轉換公司
債轉換股份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使股東配息及配股率發生變動而需修
正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5)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敬請 討論。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案由:本公司擬修訂公司章程案,提請決議。
說明:修正第三條、第五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選舉事項:改選董監事案。
說明:本公司原董事七人及監察人三人,任期將於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屆滿,本次
股東常會依公司章程改選董事七人及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自九十三年六月九日起
至九十六年六月八日止,連選得連任,原任董監事自九十三年六月九日股東會選出新
任董監事同時解任。敬請 改選。
選舉結果:
余宏輝、金庫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余宏義、洪成貴、余陳春色、程世典、林永生、
林宏昌當選董事。
余宏揚、蔡百祐、王和美當選監察人。
討論事項: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新當選之董事均屬連任,無需再解除董事競業行為,本案不予討論。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