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7/01
2.發生緣由: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以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
比例計算,每仟股配發盈餘轉增資75股,資本公積轉增資100股,
合計175股。增資配股基準日訂於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依公司法
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七月十八日至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止
為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
92年7月17日下午四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京華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南京東路3段
225號4樓,電話:02-27181234)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發新股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