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2/06/12
2.重要決議事項:
第一案 案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敬請 承認案。
說明: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等敬請 承認。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承認。
第二案 案由: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說明: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稅後淨利NT$287,947,608元,扣除待彌補虧損
NT$137,240,278元,依公司章程規定提列法定公積10% NT$15,070,733元,依證
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NT$13,742,670元後,可分配餘額為
NT$121,893,927元,擬訂分配情形如下:
(1)董監事酬勞分配計NT$1,250,000元,以現金發放。
(2)員工紅利分配計NT$18,000,000元, 全數配發股票,另提發行新股案為之。
(3)股東紅利分配計NT$102,637,500元,全數配發股票,另提發行新股案為之。
(4)累積之未分配盈餘計NT$6,427元。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案由:股東紅利、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發行新股案,提請決議.
說明:(1)本公司為因應未來業務發展,擬以未分配盈餘NT$120,637,500元發行
新股,每股面額10元,計發行12,063,750股;其中包括股東紅利分配
NT$102,637,500元,計10,263,75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股東之持股
比例,每一仟股得無償配發75股,原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不足分派一股者,以現
金按面額發放(不滿一元者四捨五入),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補足之
;另員工紅利發行新股NT$18,000,000元,計1,800,000股。
(2)本公司擬自資本公積提撥NT$136,850,000元發行新股,計13,685,000股按配
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股東之持股比例,每一仟股得無償配發100股,原股東
持有股份按比例不足分派一股者,以現金按面額發放(不滿一元者四捨五入),並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補足之。
(3)上述(1)(2)發行新股案,需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
,訂定配股基準日分派之。
(4)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案由:本公司擬修訂公司章程案,提請決議。
說明:本公司原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壹拾伍億捌仟萬元,分為壹億伍仟捌佰萬股,
現擬將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拾肆億元,計貳億肆仟萬股,採分次發行。前項資本
額內保留壹仟伍佰萬股範圍內得供發行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權使用,其中包含員工
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公司債等,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整,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
。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 案由: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說明: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12月10日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6105號函「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
分資產處理程序」,原程序作廢。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六案 案由:討論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說明: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12月10日台財證一字第0910006105號
函「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
理程序」。故本公司原訂之「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作廢。修訂後之「從
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己納入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七案 案由: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說明: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12月18台財證(六)字第091061919號函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
序」,原程序作廢。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八案 案由: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說明: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12月18台財證(六)字第091061919號函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訂定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原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作廢。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九案 案由:赴大陸投資案。
說明:(1)本公司因業務需求,於適當時機在政府相關法令規定投資限額及許可範圍
內,赴大陸投資。(2)相關投資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