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0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發放股票股利166,875,000元(每股配發0.92元)。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並
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配股基準日,屆時另行公告。
(2)現金股利:發放現金股利389,375,000元(每股配發2.17元)。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另
訂配息基準日,屆時另行公告。
(3)前2項股利分派依截至93年3月5日止本公司已發行總股數計190,666,404股,持有庫藏
股11,067,000股,可參與股利分配計179,599,404股,如嗣後因可轉換公司債發生轉換,
或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或註銷,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配股配
息比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擬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之相關資訊:
(a)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股票紅利及董監事酬勞金額:
員工現金紅利20,000,000元;員工股票股利30,000,000元;董監事酬勞18,750,000元。
(b)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3,000,000股;15.24%。
(c)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3.36元(原3.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