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2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彰化銀行
等7家聯貸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屆滿3年之日止,
到期並得申請展延2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台幣20億元,3年期之聯合授信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改善財務結構、充實中期
營運資金暨擴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改善財務結構、充實中期營運資金暨擴建廠房
及購置機器設備之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