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八十九年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一五、一九四、○○○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十元整,共計一五一、九四○、○○○元整,業經
呈奉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九年七月十一日(八九)台財證(一)第五
九九一三號函核准發行,並奉 經濟部八十九年九月十一日經(○八九)商字第○
八九一三三○六六號函核准變更登記。
二、前項增資發行新股訂於八十九年十月十一日(星期三)開始發放,並洽請台灣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同日起上市買賣。
三、茲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已發行股票:普通股七○、八○六、○○○股,每股面額十元整,共計七○
八、○六○、○○○元整。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一五、一九四、○○○股,每股面額十元整,共
計一五一、九四○、○○○元整。
(三)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股務代理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
區南京東路三段二二五號十二樓 電話:(○二)二七一四九八八八。
四、凡現股領取者,自發放日起持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寄發之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
存印鑑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領。採帳簿劃
撥領取者,則於發放日直接撥入貴股東所指定之集保帳戶,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