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泰 重大訊息 - 本公司八十九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股票代號:2399 映泰
發布時間:2000-06-22
主旨:本公司八十九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案由:八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謹請承認。 說明:八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 及主要財產之財產目錄,業經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翁榮隨及洪錫銘會計師查核完竣 ,認為足以允當表達映泰股份有限公司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八十八 年度之營業結果及現金流量情形。 決議:照案通過。 二、案由:八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謹請討論。 說明: 1.本公司八十八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以下同) 188,878,806元,加上歷年度未分 配盈餘14,569,730元,減處分固定資產利益轉列資本公積11,652元,計203,436,884 元可供分派。 2.本年度可供分配盈餘,於依公司法暨本公司章程規定提列法定公積18,886,715元、 股東股息70,806,000元、員工紅利10,328,000元、董監酬勞1,655,796元及股東紅利 70,806,000元後,餘30,954,373元保留至未來年度再行分配。 3.以上員工紅利及股東股息、紅利共151,940,000元擬辦理轉增資以分配股票。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增資發行新股案,謹請討論。 說明一: 1.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提撥88年盈餘151,940,000元(含員工紅利10,328,000元)轉 增資發行新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增資15,194,000股。資金之動支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2.前項增資計劃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原股東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名 稱及其持有之股份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部份以現金折算至 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4.有關本次盈餘轉增資事宜,俟增資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辦理。 說明二: 1.為支應本公司擴增廠房、購置機器設備、投資及充實營運資金之所需,擬發行新股 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0,000,000元。 2.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 (4,500,000股) 供員工認購外,其 餘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公開承銷規定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就申購配售或詢價 圈購方式選擇採行,其提撥公開承銷比例依下列方式辦理: (1)採申購配售方式: 提撥發行總額10%供公開承銷,其餘75%則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 股份比例優先認購,本項現金增資若有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請特定人認足之。 (2)詢價圈購方式: A.提撥發行總額85%供公開承銷,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 B.為不損及原股東權益,詢價圈購之價格不得低於當時普通股股價十日、二十日、 三十日平均收盤價孰低之九折,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洽承銷商視市場狀況共同議 定。 C.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亦全數提撥公開承銷。 3.本增資案之資金運用計劃、預定進度及預計產生效益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條件、金額及其他相關事項,若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 、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需變更時,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 5.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認股及增資基準日。 6.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決議:照案通過。 四、案由:修改公司章程案,謹請討論。 說明:為符合實際需要,擬修改本公司之章程,詳如章程修正對照表。 決議:照案通過。 五、案由:本公司88年增資擴廠,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選擇適用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案,謹請討論。 說明:本公司88年增資擴展生產64位元以上之主機板、三維圖像處理卡及64位元以上 之個人電腦,符合重要科技事業適用範圍標準,擬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八條之一選 擇適用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決議:照案通過。 六、案由:本公司現任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將屆,擬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敬請選舉。 說明: 1.本公司現任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原應於本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屆滿,惟為配合八十九年 股東常會召開並改選董事及監察人,一致同意提前於本次股東會中改選,並於新任董 事及監察人選任後即行解任。 2.新任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自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起就任至九 十二年六月二十日止。 3.敬請改選。 選舉結果: 新任董事:億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歐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宣明智、吳文志、劉山根 新任監察人:億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陳重富、蔡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