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已於公開說明書揭露下列事項:
1.本公司最近3年度業績變化合理性之評估。
2.本公司最近3年度應收帳款及存貨金額合理性之評估。
二、本公司已承諾並於公開說明書揭露下列事項:
1.本公司現任法人董監事億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歐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及
監察人及持股超過10%之大股東承諾自映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掛牌買賣開始日起
四年內不移轉或設質對億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歐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
2.本公司為增進董事會及監察人獨立運作之功能,茲承諾於股票上市後改選董事、
監察人時,增加外部董事、監察人席位二人以上,以冀更提昇本公司之經營。
3.本公司承諾制訂長、短期投資管理辦法,對本公司及綜合持股百分之五十(含)以上
之公司投資於上市、上櫃公司股票額度作適度規範,並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並據以執
行;爾後該管理辦法倘有修訂,將報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