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6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自九十九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分配如下:
分配股東股利:120,275,857元(現金股利1.0元/股)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紅利:現金紅利14,962,511元
(2)董監酬勞:99年度認列費用1,077,409元,董事會擬議配發金額為1,880,000元
其差額802,591元主要係因董事會擬議之金額與99年度估列數不同所致;差異金額
在董事會決議後列為100年度之損益;若股東會決議之金額與董事會擬議數有差
異,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調整100年度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