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1/12
2.減資緣由:依證交法第28條之2規定,於買回之日起3年內應註銷本公司買回
之庫藏股819仟股。
3.減資金額:8,190,000元
4.消除股份:819,000股
5.減資比率:0.68%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1,202,758,57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 經本公司99/11/12董事會決議擬定於99年11月16日為本次
庫藏股減資基準日,本公司原實收資本額為1,210,948,570元,本次註銷庫藏股
819仟股,減資新台幣8,190,00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1,202,758,5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