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3/06/15
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包括資產負債表、
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
二、承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398,234,051元,除依法提撥法定公積
8,606,298元外,分配股東紅利-(現金股利1.00元/股)107,610,000元,董監
酬勞(1%)1,202,121元,分配員工紅利-(股票-9.48%)11,400,000元,現金股
利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分配之。
三、決議通過本公司九十二年度員工紅利轉增資,為充實營運資金且配合公司
人才留任計畫,擬自九十二年度盈餘中提撥員工紅利新台幣11,400仟元,轉增
資發行新股1,14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
四、決議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五、決議通過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六、決議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截至93年第一季現金及短期投資達1,830,838仟元且無利息支
出,在資金規劃無虞下,考量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及永續經營,通過
配發股東每股現金股利1元。
二、本公司所處產業競爭激烈,留任人才係公司長期發展及永續經營之重
要指標。截至目前為止並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本年度亦無計劃發行員
工認股權憑證或其它員工紅利。
三、以公司現行資本結構在公司章程之規範下,本次提撥之員工紅利轉增
資1,140仟股,僅達已發行資本額0.98%,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
本公司設算92年度每股盈餘為0.67元。在公司審慎評估後,對公司股本
膨脹及稀釋原股東股權影響甚低,應屬合理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