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02/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經理人:劉克振、何春盛、林宗德、吳明欽、黃瑞南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劉克振經理人擔任「研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何春盛經理人擔任「研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林宗德經理人擔任「研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之監察人
吳明欽經理人擔任「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黃瑞南經理人擔任「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