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光 重大訊息 - 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億光四)債權人行使 賣回權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2393 億光
發布時間:2011-10-06
主旨: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億光四)債權人行使 賣回權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0/10/06 2.公司名稱: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公司債(億光四)將於100年12月4日滿二年,依轉換辦法規定訂定債權人賣回權 相關作業事宜。 6.因應措施: (1)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向交易券商提出申請,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 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債以現金贖回 。 (2)債券賣回基準日:100年12月4日。 (3)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期限:自100年11月5日起至100年12月4日止,債券持有人可 透過交易券商於截止日一個營業日前(100年12月2日)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行使賣回權,逾期恕不受理。賣回價金將統一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100年12 月9日)以匯款方式撥入債權人留存之銀行帳戶。 (4)申請賣回手續: 因本公司債為無實體發行,債權人可於賣回權行使開始日之前一個營業日起至截止日前 一個營業日(100年12月2日)止,直接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 贖回/賣回申請書」(註明:賣回)辦理債券賣回手續。交易券商於收件後向台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提出申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 送達時即生賣回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 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