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1,509,124,774元,每股分配
新台幣3.6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5,277,090元。
(2)員工現金紅利為新台幣185,131,816元。
(3)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
相關事宜。
(4)惟因本公司於配息基準日前,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轉讓(或購回)
庫藏股,或因本公司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執行轉換權利,或因員
工依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認股權利,造成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變動致配息率發生
變動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分配案決議之現金股利金額,按配
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