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8/11
2.公司名稱:正崴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公司債(正崴一)將於99年10月9日滿四年,依轉換辦法規定訂定
債權人賣回權相關作業事宜。
6.因應措施:依規定進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向交易券商提出申請,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
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債以現金贖回 。
(2)債券賣回基準日:99年10月9日。
(3)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期限:自99年9月10日起至99年10月9日止,債券持有人可透
過交易券商於99年10月7日前以書面方式向交易券商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賣回價
金將統一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99年10月15日)以匯撥方式撥入債權人留存
之銀行帳戶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予各債權人。
(4)申請賣回手續:
因本公司債為無實體發行,債券人可於賣回權行使開始日起至99年10月7日止,直接至
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明:賣回)(
填妥支票收件地址或持有人之匯款銀行帳號、加蓋集保帳戶印鑑)辦理債券賣回手續。
交易券商於收件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出申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接受申請後
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賣回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
路二段97號B2、電話:(02) 27058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