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1/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云辰一)已於九十三年
十一月十日全數由本公司收回完畢。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以
下簡稱「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終止上櫃,並依本辦法第二十四條委由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代理還本付息作業。於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已將賣回價款
(扣除稅款及郵費),開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以掛號寄交所有相關債權人,
並於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發佈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終止上櫃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