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0/28
2.發生緣由:原申報資料:本公司九十三年第三季財務報告,業經致遠會計師
事務所王金來、柯淵育會計師查核完竣,核閱結果除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
益之被投資公司,其財務報表及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有關被投資公司相關資
訊未經會計師核閱外,並未發現有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需作重大修正
或調整之情事。修正內容如下:本公司九十三年第三季財務報告,業經致遠
會計師事務所王金來、柯淵育會計師核閱完竣,核閱結果除採權益法認列
投資損益之被投資公司,其財務報表及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有關被投資公司
相關資訊未經會計師核閱外,並未發現有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與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而需作重大修正或調整之情事。
3.因應措施:於93/10/28更正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