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9/23
2.公司名稱: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 本公司及子公司Centaur Technology, Inc.、IP-First, LLC共同於美國時間
2011年9月22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以下簡
稱『ITC』)及美國德拉瓦州地方法院針對蘋果公司(Apple Inc.,以下簡稱『Apple』)
提出專利侵權訴訟,主張Apple所生產的iPhone、iPad、iPod及Apple TV等產品侵害渠
等之三項專利權。
(2) 本案所涉專利範圍涵蓋Apple的各種手持行動裝置和Apple TV的中央處理晶片中關
於浮點數載入與轉換成整數的核心基礎計算功能的優化技術。本案所涉專利為美國專利
編號6,253,311、6,253,312及6,754,810。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