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6
2.私募資金來源: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募集之。
3.私募股數:30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3,690,000,000元
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12.30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發行之普通股,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
條之八之限制,並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由董事會視當時狀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
申請上市交易。除上述之規定外,本次私募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
行之普通股相同。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資金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並提升本公司自有資本率
及強化財務結構。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定價依據: 私募參考價格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且私募價格不得
低於參考價格之六成。本次參考價格為17.57元,私募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2.30 元。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99年4月27日至5月17日止。
(3)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為99年5月17日。
(4)本次私募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如有任何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
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本次私募普通股案之必要者,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