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7/20
2.公司名稱: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自民國95年9月25日開始發行至100年
9月24日到期,擬依本債券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買回事宜,並終止上櫃買賣。
6.因應措施:到期時以現金一次還本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00年9月24日發行滿五年到
期,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之規定:到期時以現金一次還本。
二、本公司目前未轉換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券餘額新台幣60,000,000元,
將於100年9月24日到期,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之規定,
自100年9月14日至100年9月23日停止轉換,並於到期日之
次一營業日100年9月26日為其終止上櫃買賣。
三、本公司將於債券到期日後,統一於100年10月4日將款項以匯款或以
單掛郵寄支票方式予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