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光電 重大訊息 - 公告修正本公司100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證發行及認股 辦法部份條文

股票代號:2383 台光電
發布時間:2011-06-27
主旨:公告修正本公司100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證發行及認股 辦法部份條文
1.事實發生日:100/06/27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0/03/28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認股價格之調整: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 金增資、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或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等〉其股價依下列方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 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 ×新股發行股數)÷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本公司普通股已發行股數(含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未轉讓之庫 藏股票,不含認股股款繳納憑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4: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遇有發放現金股利,依相關法令規定等幅調降認股 價格。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修改認股辦法第9條,修改內容如下: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 或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或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其股價依下列方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 ((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調整前認股價格)﹞÷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本公司普通股已發行股數(含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未轉讓之庫藏 股票,不含認股股款繳納憑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公司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前項調整公式之每股繳款額應以股東會前一日之收盤價, 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應於減資 基準日調整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及調整後認股比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若有超過 1.5%者,應按所占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公式調降轉換價格: 調降後轉換價格=調降前轉換價格×(1 -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 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