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擬配發
股票紅利每股0.25元
現金紅利每股1.7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計30,701,443元。
(2)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12,280,577元。
(3)本次現金股利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定配息基準日配發之。
(4)本公司嗣後如因增資、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
股轉讓、轉換及註銷等其他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息及配股
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5)本次增資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定配
股基準日配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