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 100/07/06
2.公司名稱:廣達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 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單位發覺特定員工帳戶撥款有異,
並會同本公司稽核全面清查,發現行政支援處某員工,
涉嫌利用職務之便,陸續詐領公司款項,依據自行清查的結果,
估計損失金額不超過新台幣6千萬元。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對於有關該員法律責任,已循司法途徑提出民刑事訴追程序。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前述損失業於前期以費用認列,對未來損益不致產生影響。
(2)本公司營運狀況良好,經評估此事件對公司之營運並無影響。
(3)本公司將針對相關作業做進一步的評估與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