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 100/05/0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票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元
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3.6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放董監事酬勞新台幣42,000,000元,
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655,000,000元。
(2)員工紅利與董監酬勞配發數與原財報估列數差異情形說明:
本分配案金額係依本公司財報估列數擬議,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3) 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要求或因事實需要等因素,致需調整分配比率者,
授權董事會調整分配比率等相關事宜。
(4)本案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分派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