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光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第十次買回庫藏股事宜

股票代號:2380 虹光
發布時間:2011-08-29
主旨:公告本公司第十次買回庫藏股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2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768,294,12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8/30~100/10/2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9.00~21.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3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12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97年7月22日至100年8月26日買回本公司股份7,870,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第一次預計買回5,000,000股,實際買回3,042,000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因考量買回期間股價維持穩定,並為顧及本公司股東權益及員工未來認 股意願,故未予全部執行完畢。 (2)第二次預計買回5,000,000股,實際買回4,154,000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因考量買回期間股價維持穩定,並為顧及本公司股東權益及員工未來認 股意願,故未予全部執行完畢。 (3)第五次預計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2,000,000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因考量買回期間股價維持穩定,並為顧及本公司股東權益及員工未來認 股意願,故未予全部執行完畢。 (4)第八次預計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750,000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因考量買回期間股價維持穩定,並為顧及本公司股東權益及員工未來認 股意願,故未予全部執行完畢。 (5)第九次預計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2,120,000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因考量買回期間股價維持穩定,並為顧及本公司股東權益及員工未來認 股意願,故未予全部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00年8月29日董事會會議錄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34%,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占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中流動資產之2.77%,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 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預計買回股份有所需金額依上下限計算,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 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項目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