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03/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進興-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無損及本公司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本公司經理人兼任其他企業之職務,為配合實際業務需要,在無損及公司之利益下,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同意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陳進興-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沈滸路450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技術諮詢與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本公司轉投資之子公司並採權益法認
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