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1/21
2.發生緣由:瑞昱半導體與Marvell互控侵權事項說明
3.因應措施:
瑞昱半導體與Marvell International, Ltd.互控網路控制晶片侵害專利之事,說明如
下:
瑞昱公司一向專注於研發,並且投入許多資源保護智慧財產權。先前分別於2004年10月
7日在美國加州北區的聯邦地區法院控告Marvell Technology Group Ltd.與Marvell
Semiconductor, Inc.,以及2004年10月11日在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控告Marvell
Technology Group Ltd.、Marvell Semiconductor, Inc.以及Marvell Technology
Ltd. (Marvell International, Ltd.、Marvell Technology Group Ltd.、Marvell
Semiconductor, Inc.以及Marvell Technology Ltd.合稱「Marvell」) 侵害瑞昱之專利
,即為了確保瑞昱公司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不受他人侵害。
對於Marvell International, Ltd.此次在USITC請求調查一事,瑞昱公司相信Marvell乃
係針對稍早在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及台灣士林地方法院被控侵害瑞昱公司專利之事進行報
復。瑞昱公司將持續在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及台灣地方法院積極地進行訴訟程序上的攻擊
防禦,並且同時在USITC程序中進行必要的防禦。瑞昱公司對透過司法程序獲得有利的
判決持正面樂觀的期待。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