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9/05
2.公司名稱: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002季關係人交易之應收款、銷貨申報自結數與查核數之差異原因
主要係因會計師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民國88年4月21日
(88)台財證(稽)第01644號函規定,將透過海外子公司或孫公司銷貨尚未出
售部份回沖所致。
10006月營收原申報累計自結數38,616,207仟元(6月單月5,419,097仟元)
與10002季查核數39,923,234仟元,之差異原因係上述加回期初關係人未
實現銷貨交易(12/31)4,561,999仟元,及沖銷期末關係人未實現銷貨交易
(6/30)-3,254,972仟元所致;調整前揭差異數後更正6月累計營收為
39,923,234仟元(6月單月6,726,124仟元)。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申報差異原因。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