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9/13
2.公司名稱: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辦理,說明本公司99年上半年度累計營收自結
數與會計師查核數差異之說明.
6.因應措施:
說明如下:自結數23,426,247千元,查核數23,786,811千元,總差異金額360,564仟元,
其中106,162仟元係屬出售料件,公司原帳列於營業外收入,經會計師重分類為營業收
入.另外254,402仟元係本公司與會計師對於〝透過子公司銷售尚未實現的金額〞呈現
方式不同所致。會計師評估認為本公司銷售予海外子公司的存貨實質權利並未真實移
轉,視同整筆交易未發生,待子公司售出後,再補入銷貨金額。因前期賣給子公司的
存貨在本期出售,會計師故調整增加母公司的銷售金額。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