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9/0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2,768,605,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99/09/08~99/10/0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9,6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9.71~45.48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4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96年度買回12,500仟股
97年度買回35,470仟股
98年度買回3,958仟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95年6月21日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者14,586,000股
97年1月16日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者30,000股
97年3月17日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者9,500,000股
98年2月16日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者6,042,000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依民國99年9月6日董事會議紀錄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1.4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
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1.5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
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經由上表之擬制性資料,顯示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所訂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
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
比率、速動比率等,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