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6/08
2.公司名稱:智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富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富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昕科技)為本公司持股88%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富昕科技為本公司持有88%之子公司,於99/04/01進行公司解散清算
程序,本公司為維護股東權益未即與之進行和解,主張富昕科技應先依法定清算
程序辦理,故富昕科技再向法院提請破產宣告,並於100/05/12經桃園地方法院
100年度破字第5號裁定駁回確定在案,因此富昕科技擬依公司法規定續行清算
程序,並向本公司提請和解,以完成清算。本公司經100年6月8日董事會同意與
富昕科技進行和解,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及提請100年股東常會決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