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3/10
2.公司名稱:智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昱昕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昱昕電子(股)公司(以下稱昱昕電子)為本公司持股87%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昱昕電子為本公司持有87%之子公司,於98/3/16進行清算解散,本公司為維
護股東權益未與昱昕電子進行和解,現昱昕電子因無法清償本公司之借款,已向法院提
請破產宣告,法院已判決:「因昱昕債權人無多數人,自無組成債權人會議進行破產程
序之必要,聲請人聲請昱昕宣告昱昕公司破產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因此為加速完成
昱昕清算程序,經100年3月10日董事會同意與昱昕電子進行和解,並於一00年股東常
會提請決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