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美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 暨換股作業計畫

股票代號:2375 凱美
發布時間:2010-09-16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 暨換股作業計畫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9/16 2.減資基準日:99/09/17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業經9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172,158,063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1,721,580,63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9年9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7454號函核准在案。 二、減資基準日:99年9月17日。 三、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1)本公司原已發行普通股股數為364,454,06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 3,644,540,660元。 (2)本次減少實收資本1,721,580,63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72,158,063股,減資 比率為47.2372458%,用於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 (3)減資後普通股股數為192,296,00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 1,922,960,030元,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數,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二)本次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免印製股票,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登錄。 (三)預計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民國99年11月6日為減資換股基準日,並依法自民國99年11月2日至99年11月15日止 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減資後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相同。 (2)民國99年10月29日至99年11月15日止,舊股票停止在市場上買賣,並自新股票上市 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3)訂自民國99年11月16日起全面換發為減資後新股票,並於同日上市買賣。 (4)新股預計上市日:99年11月16日。 (四)換領股票手續: (1)本次減資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股股票,請尚未在 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便辦理 換發作業。 (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之申請書及通知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 新票。 (3)已過戶股票換發:股票應持舊股票、本公司寄送之換發通知書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換發後,採無實體帳簿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 (4)未過戶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份 證正反面影印本、股東印鑑卡、印鑑、集保存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 後再予以換發,採無實體帳簿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 (5)股票掛失者:俟完成法定掛失補發程序後,再行辦理換發。 (6)送存集保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 (7)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6樓,電話:(02)23253800)。 (8)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五)本計畫書由本公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之,內容若因法令 或客觀環境而需變更,本公司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另行公告更正之。 (六)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即向臺灣證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計畫,俟其核備後,將辦理股票換發 新股作業,屆時將依規定公告。 4.換發股票基準日:99/11/06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99/11/1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