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國巨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楊穎洲
(2)董事-國巨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翁啟勝
(3)董事-寰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張大衛
(4)董事-寰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張松齡
(5)董事-藍淑慧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管理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國巨(股)公司法人代表人:翁啟勝
(2)董事-寰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張大衛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翁啟勝
上海東京電子有限公司監察人
(2)張大衛
上海東京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東京電子有限公司:上海閔行區顓橋光中路255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上海東京電子有限公司:鋁箔研發及化成鋁箔之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