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7/09
2.公司名稱: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本公司配發
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1.5%時,轉換價格依所定公式調整之(計算
至新台幣角為止,角以下四捨五入)。自99年8月1日起,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
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反稀釋)自新台幣60元調整為新台幣55.7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