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7/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及第一次、第二次
海外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93年6月1日業經股東常會決議通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92,257,676元
及以92年度未分配盈餘轉增資新台幣87,677,310元及員工紅利轉增資
新台幣47,360,000元,共計轉增資新台幣135,037,310元,發行新股13,503,731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
券期貨局93年7月6日證期一字第0930129881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1)除權除息暨增資基準日:93/08/23
(2)除權除息交易日:93/08/17
(3)除權除息最後過戶日:93/08/18
(4)除權除息停止過戶期間:93/08/19~93/08/23
(5)現金股利發放日:93年9月10日
(6)為配合本公司除權、除息停止過戶作業,本公司所發行之海外第一次、第二次
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自93年7月28日起至93年8月23日暫停受理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