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陳永泰,董事
(2)袁蕙華,董事
(3)郭慶豊,震旦國際(股)公司代表人
(4)林榮幸,震旦國際(股)公司代表人
(5)林樂萍,金儀(股)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陳永泰,董事
(2)袁蕙華,董事
(3)林樂萍,金儀(股)公司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震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陳永泰董事長、袁蕙華董事、林樂萍董事
(2)震旦有限公司:陳永泰董事長、袁蕙華董事、林樂萍董事
(3)上海震旦辦公自動化銷售有限公司:陳永泰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震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浦東新區富城路99號36~37樓
(2)震旦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嘉定區申霞路369號
(3)上海震旦辦公自動化銷售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天山西路789號20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震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轉投資控股
(2)震旦有限公司:辦公家具之製造及銷售
(3)上海震旦辦公自動化銷售有限公司:銷售、租賃和代理銷售震旦品牌商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為本公司88.04%持有之孫公司及曾孫公司,採權益法列轉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陳永泰先生透過設立於百慕達群島之AURORA (BERMUDA)INVESTMENT LTD.
間接投資大陸地區之震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再由震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震旦有限公司、上海震旦辦公設備有限公司、上海震旦辦公
自動化銷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