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5/12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本公司擬規劃辦理長期資金籌措案。
6.因應措施:提請股東會決議通過。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因應本公司營運成長所需及其他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並使資金募集管道更形
多元化及彈性化,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情形,於適當
時機依公司章程、相關法令及下述各項辦理原則,選擇以發行國內外可轉換公司債、
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方式(擇一或二者
以上搭配辦理)以籌措長期資金。惟若以發行普通股方式募集資金,其發行股數以不
超過3億股為原則。
(2)本次籌資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
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
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
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