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29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a.更正公告本公司99年12月至100年3月資金貸放相關資訊:
緣因經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後,將尚志投資公司為通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通達公司)背書保證,並為通達公司代償之相關款項及將原已公告之應收同業往來
690,800仟元設算之利息調整認列為資金貸與,故今依法公告尚志投資公司對通達
公司應收同業往來合計數達903,439仟元。
又目前尚志投資公司帳上「長期股權投資貸餘數」已大於「尚志投資公司為通達
背書保證之本金及利息總額」,故於將來沖銷時所需用以對沖之「長期股權投資
貸餘」餘額已足夠,因而本公司不須額外認列損失。
b.更正公告本公司99年12月至100年3月背書保證相關資訊:
緣因經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後,對於本公司對子公司Tatung Global Strategy
Investment and Trading (BVI) Inc.之背書保證部分補列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
資訊。
c.更正公告本公司99年12月至100年1月衍生性商品交易相關資訊:
緣因經轉投資公司:大同綜合訊電(股)公司之簽證會計師查核後,補充公告該公司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相關資訊。
上述更正對本公司99-100年間各期母公司及合併財務報告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均
無影響。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