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0/04/06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99年6月18日股東常會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進行有價證券私募,得於該股東會決議之日起
一年內,分次辦理。
(3)考量國內私募相關法規甫經大幅度修訂,且辦理私募案1年期限至本年6月18日將屆滿
,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前述私募案。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