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生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料

股票代號:2369 菱生
發布時間:2002-08-21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料
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8/21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NT$1,341,440,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自91年8月22日之91年10月21日。 6.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5元至7.11元間,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價格區間 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9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不適用。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第十三屆第十三次董事會議紀錄。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 (1)轉讓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2)轉讓股份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外,與其他流 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3)轉讓期間:自買回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4)受讓人資格: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正式員工依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 有特殊貢獻等標準,並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等因素,訂定 員工得認購股數,報請董事長核准之。 (5)每股轉讓價格: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該平均價格低於本轉讓辦法 訂定當日收盤價格時,以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為轉讓價格。 (6)轉讓後之權利義務:除不得參與辦理過戶登記前業經董事會決議之前一年度盈餘分 配案及當年度現金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案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董事會已聲明本次買回股 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9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 5.5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 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菱生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預計買回股份所需金額區間計算,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 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 動。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