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0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00,000,000 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暫訂新台幣1,5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股每股發行價格依相關法令計算,以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
前五個營業日,皆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
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八成。暫訂每股
以新台幣15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0%,計10,00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28條之一規定提出10%,計10,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80%計80,0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
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公司宜蘭廠第二期機器設備購置。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
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
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認股基
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
(3)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
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
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