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12/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卓世坤執行長;劉復漢總經理;陳松永首席顧問;廖瑞聰特助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卓世坤執行長;劉復漢總經理;
陳松永首席顧問;廖瑞聰特助。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卓世坤先生/東莞昆盈電腦製品法人董事代表人/東莞旺福電子
法人董事代表人/精靈電子科技(深圳)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劉復漢先生/精靈電子科技(深圳)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陳松永先生/東莞昆盈電腦製品法人董事代表人/精靈電子科技
(深圳)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東莞旺福電子法人董事代表人。
廖瑞聰先生/東莞旺福電子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昆盈-東莞市厚街鎮寶屯管理區。
精靈電子-深圳福田區深南中路2070號電子科技大廈c座20C2。
東莞旺福電子/東莞市厚街鎮寶屯管理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昆盈-滑鼠等產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精靈電子-電腦週邊,消費性電子及視訊影像產品之研發及銷售。
東莞旺福電子-電腦週邊,消費性電子產品製造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