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代碩陽科技申報)
2.事實發生日:100/1/28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碩陽科技(股)公司擬依循據企業併購法第19條關於簡易合併之規定,合併其直接持股
93.29%之研揚科技(股)公司,業經100/1/28雙方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合併後碩陽科技
為存續公司,研揚科技為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碩陽科技、研揚科技。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研揚科技係碩陽科技直接持股93.29%之子公司;
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考量長期發展策略所
需,整合雙方資源,拓展業務範疇,提昇企業競爭力;
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合併後整合雙方資源,對股東權益有正面效益。
7.併購目的:
考量長期發展策略所需,整合雙方資源,拓展業務範疇,提昇企業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有助於企業資源整合以提高營運效率,降低營運成本,拓展業務範疇。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有助於提高營運效率、降低營運成本,拓展業務範疇,故對於每股淨值及每股盈
餘均有正面的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考量碩陽科技前次對研揚科技之公開收購價格(每股新台幣57.5元),並考量研揚科技
最近期市價、淨值、獲利能力等因素,同時參酌獨立專家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及其他
相關因素調整計算後,將按每股給付新台幣57.5元予研揚科技除碩陽科技以外之其餘
股東。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暫定於民國100年6月1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合併案生效後,消滅公司之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
務,均由存續公司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1)碩陽科技,主要營業項目:電子相關產品製造及銷售。
(2)研揚科技,主要營業項目:單板電腦、工業用電腦、電腦PC-104系列相關產品製造及
銷售。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本合併案係依據「企業併購法」第十九條,公司合併其持有百分之九十以上已發行股
份之子公司時,得作成合併契約,經雙方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
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不適用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