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7/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訂定配股暨配息基準日
等有關事宜。
3.因應措施:略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二二、○八○、○一○元
(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二二八、八二四、四二○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二五、○
九○、四四三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總額新台幣二五○、九○四、四三○元,
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93年7月6日證期一字第0930129618
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后:
(一)公司名稱: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如下:
1、電子用印刷線路板及電子材料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2、沖床及鋼鐵類之電子用印刷線路板模具之製造加工買賣。
3、絕緣板之製造加工買賣。
4、前項有關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蘆竹鄉內厝村三鄰內厝街四十六號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
任。
(六)原定股份總額暨每股金額: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參拾捌億元,分為參億捌仟萬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分次發行。前項資本額中新台幣柒億元,分為柒仟萬股
,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整,係公司債可轉換股份之數額,得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新台
幣參拾億伍仟肆佰陸拾貳萬捌仟陸佰柒拾元整,計參億零伍佰肆拾陸萬貳仟捌佰陸拾
柒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
1、盈餘轉增資部份:員工紅利發行新股二二、○八○、○一○元,計二、二○八、
○○一股。
2、資本公積轉增資部份:資本公積提撥二二八、八二四、四二○元發行新股,每股
面額一○元,計二二、八八二、四四二股,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
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七四‧九一股(因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請求轉換
普通股,致本公司除權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增加,而與原股東會決議配股率不同)
。不足配發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以現金分派之,並由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及金額: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肆拾伍億元,分為肆億伍千
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分次發行。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參拾參億零伍佰伍拾參萬
參仟壹佰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參億參仟零伍拾伍萬參仟參佰壹拾股,均為
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概要:為配合本公司業務發展資金需要及增購設備。
(十)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三、過戶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
電話:(02)25077000
四、前述盈餘(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外,另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因本公司可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請求轉換普通股,致本公司除息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增加,而與
原決議配息率不同)每股配發現金股利○‧九九八八元,經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董事
會決議茲訂九十三年八月九日為增資配股暨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
九十三年八月五日至九十三年八月九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未辦
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八月四日(星期三)下午四點三十分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駕
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
五、現金股利訂於九十三年八月三十日為股息發放日;增資新股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
登記三十日內配發,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六、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
法規定,其轉換價格自九十三年八月九日起由22元調整為20.3元。
七、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