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2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元。
(2)資本公積配股: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228,824,420元,即每仟股配發75股。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員工股票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
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22,080,010元。
(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比例:
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2,208,001股;因無股東盈餘配股,故其比例不適用。
(3)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
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