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9/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於92.09.12決議通過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
重設調整。
3.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於92.09.12決議通過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重設調整,
內容說明如下:
1、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原為每股30.2元,目前轉換價格
為每股23元,惟按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除依第十一條第二項之
反稀釋條款調整外,另分別於民國九十一年度至九十六年度之無償配股基準日(若
當年度未辦理無償配股時,則以配息基準日為基準日,若亦無配息基準日,則以當
年度六月二十九日為基準日)及九月十五日為基準日,依轉換價格之訂定模式(溢價
率1%)向下重新訂定轉換價格(向上則不予調整),惟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可因
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而調整)之80%為限。
2、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為基準日之前十個營業日、十五個營業日及二十個營業日
(均不含訂價基準日當日之簡單算術平均數孰低者乘以101%為計算依據,依此計算
轉換價格為每股21.3元,低於重新設定前之轉換價格每股23元,但其亦低於發行時
轉換價格(可因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而調整)之80%限度暨每股22元,故轉換
價格自92年9月15日起由每股23元調整為每股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