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7/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資本公積、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
發放,訂定配股暨配息基準日等有關事宜
3.因應措施:略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六月十三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九五、六○五、二八○元
(含員工紅利二六、八九二、○四○元)及資本公積二○六、一三九、七四○元轉增
資發行普通股股票三○、一七四、五○二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總額新台
幣三○一、七四五、○二○元,業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七月
一日 台財證一字第○九二○一二九一三八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后:
(一)公司名稱: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如下:
1、電子用印刷線路板及電子材料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2、沖床及鋼鐵類之電子用印刷線路板模具之製造加工買賣。
3、絕緣板之製造加工買賣。
4、前項有關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蘆竹鄉內厝村三鄰內厝街四十六號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
任。
(六)原定股份總額暨每股金額: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參拾捌億元,分為參億捌仟萬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分次發行。前項資本額中新台幣玖億元,分為玖仟萬股
,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整,係公司債可轉換股份之數額,得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新台
幣貳拾柒億肆仟捌佰伍拾貳萬玖仟玖佰壹拾元整,計貳億柒仟肆佰捌拾伍萬貳仟玖佰
玖拾壹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
1、盈餘轉增資部份:以盈餘九五、六○五、二八○元,每股面額一○元,計發行
九、五六○、五二八股,其中包括股東紅利六八、七一三、二四○元,計六、八七
一、三二四股,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
發貳拾伍股。不足配發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以現金分派之,並
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另員工紅利發行新股二六、八九二、○四○元,計
二、六八九、二○四股。
2、資本公積轉增資部份:資本公積提撥二○六、一三九、七四○元發行新股,每股
面額一○元,計二○、六一三、九七四股,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
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柒拾伍股。不足配發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百四
十條規定以現金分派之,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及金額: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參拾捌億元,分為參億捌仟
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分次發行。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參拾億伍仟零貳拾柒萬肆
仟玖佰參拾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參億伍佰零貳萬柒仟肆佰玖拾參股,均為
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概要:為配合本公司業務發展資金需要及增購設備。
(十)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三、股票過戶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
四、除前述盈餘(含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外,另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配發
現金股利一元,經九十二年七月十四日董事會決議茲訂九十二年八月五日為增資配股
暨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八月一日至九十二年八月五日止
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星期四)下午四點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
五、現金股利訂於九十二年八月二十日為股息發放日;增資新股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
登記三十日內配發,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六、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
法規定,其轉換價格自九十二年八月五日起由二七‧三四元調整為二四‧六四元。
七、特此公告。